2025年,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地方各级法院,一系列典型案例密集释放出同一信号:那些对于老年群体的“保健围猎”正在从“末端打击”向“全链条治理”转变;那些关于衰老的、根深蒂固的“理所当然”,正在被司法重新审视与强力矫正……
2025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涉民生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中,倪某荣与同伙的诈骗行径揭示了针对老年人健康焦虑的另一种围猎。
倪某荣以免费提供年夜饭、赠送小礼品为诱饵,通过专车接送将老年人集中至郊区农家乐,由冒充专家的讲师虚构“二氢槲皮素”具有抗癌奇效,再辅以虚高报价、现场砍价、安排“经销商”哄抢等精心策划的话术与场景,诱使老年人以高出成本数十倍的价格购买。至案发时,倪某荣共计涉及销售“二氢槲皮素”产品金额达62万余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倪某荣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完全虚构产品功效,骗取老年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倪某荣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该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健康消费与老年人合法权益关联紧密。一些不法商家抓住老年人对健康的焦虑和关切,瞄准老年人的养老钱,精心设计骗局,诱导老年人购买虚假保健品,严重损害老年人的健康和财产权益。
本案中,被告人倪某荣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产品具有防癌抗癌等神奇疗效,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被害人购买保健品的防癌抗癌目的根本不能实现,并因此遭受财产损失,对倪某荣等人依法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老年人群体务必增强防范意识,在就医保健过程中切勿轻信虚假宣传。
张某、王某两位老人与某家政公司签订协议,公司承诺在每人交纳2980元会员费后,可参加由某旅社提供的20天出国游,并约定回程后7日内返还交的押金。二人随后共交了5960元会员费及2万元押金。后家政公司未组织任何出国游活动。二人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案涉协议并返还已交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王某已依约交了旅游费用、押金,家政公司在收取费用后未提供任何旅游服务,且在诉讼中明确表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支持二人解除合同并返还全部款项的诉讼请求。
此案例揭露了当前涉老年人消费中常见的“旅游押金返还”骗局。部分不具备旅游业务资质的机构,如家政公司、康养企业等,利用老年人追求性价比和丰富晚年生活的心理,以“高端路线”“返利优惠”“押金保障”等为诱饵收取高额费用,事后拒不履约甚至卷款跑路。
老年人在选择旅游服务时,务必核实经营者资质,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优惠”保持警惕,切勿参与非旅游机构组织的旅游活动。
审理此案的法官建议,老年人要捂紧钱袋子,遇事“慢半拍”,凡是掏大钱的事,不要当场做决定,回家和子女商量商量。家属要常关心家中老年人的生活和消费情况,主动普及常见消费陷阱及话术。
同时,社区和街道要发挥贴近居星空体育官方入口 星空体育官网民的优势,多开展接地气的宣传、互助活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士,结合真实案例向老年人讲解消费风险和维权途径。企业则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确保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
在数字经济加速渗透的当下,针对老年人渴望融入时代、增加收入的朴素愿望,一种新型骗局悄然滋生。
中国老龄协会2025年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揭示了其骇人规模:廖某等人成立公司,专门以“短视频平台流量扶持”“专业带货培训”为幌子,利用大数据精准筛选“老年人”“退休”等关键词人群,骗取大量老年人缴纳培训费。至案发,受害人多达2495人,涉案金额高达1309余万元。
面对利用数字鸿沟实施的结构化诈骗,法院审理认为,廖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拥有平台内部资源与培训能力,本质上是通过伪造的“知识赋能”承诺骗取财物,其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廖某作为组织、指挥犯罪的主犯,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同一批案例中,利用AI变声技术冒充亲人诈骗的案件,标志着诈骗进入“深度伪造”新阶段。犯罪分子仅需获取一段简短录音,就能合成出足以乱真的亲人声音。
面对数字浪潮下老年人自我防护能力较弱的现状,法官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对AI技术开发和应用环节等的监管力度,建立严格的技术审核与备案机制,明确有关平台责任,推动AI技术应用分级分类管理。有关部门还要加大针对老年群体的反诈宣传力度。
2024年2月的一个下午,河北张家口,87岁的聂某在小区里慢慢走着。一辆转弯的汽车,打破了午后的宁静,也改变了这位老人的晚年。聂某被撞倒在地。诊断结果很快出来:多处受伤,构成十级伤残。更关键的是鉴定结论——他的日常生活能力显著下降,属于“部分护理依赖”。这意味着,以后穿衣、吃饭、行走等最基本的生活举动,都可能需要他人协助。
交警部门认定,司机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聂某将张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4万元护理依赖费用。案情看似清晰,但保险公司的答辩,将案件推向了一个关乎普遍价值的争议点。
保险公司提出:聂某已是87岁高龄,其自身身体机能和日常生活能力本就处于衰退状态。因此,其护理依赖是“交通事故与自身高龄状况共同作用的结果”,相应的费用不应全部由事故方承担。
年龄是否应该成为损害赔偿的“折扣”理由?高龄带来的身体衰退,是否意味着在事故损害中,老人自己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明确指出: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不因年龄而有所差别。个人的体质状况(包括年老体弱)属于客观事实,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过错”。不能因为聂某已达87岁高龄,就认定其对损害发生或扩大存在过错,进而以所谓“事故参与度”为由,削减其应得的护理费用。法院最终判决:支持聂某的诉讼请求,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14万余元护理依赖费用。
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强调国家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法院的认定,将侵权责任的认定标准牢牢锚定于侵权行为本身及其过错,而非受害者的年龄与体质,捍卫了所有老年人平等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
该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所有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因自然人的出生、身份、职业、性别、年龄、民族、种族等而不同,均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在2025年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朱某某是独居老人,并患有精神疾病,长期失能,他的日常生活长期依赖于住所地社区及物业工作人员——这些与他并无亲缘关系的“外人”偶尔送来饭菜,帮忙打扫。为此,朱某某住所地的居委会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朱某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居委会为朱某某的监护人。谁能接下这个重担?法院的判决,激活了民法典中一项较少被运用的制度——公职监护。
此外,法院还根据掌握的财产线索,对朱某某的财产进行查询并制作财产清单,要求居委会建立监护台账,在民政、街道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及时支取相应款项用于朱某某的生活及医疗支出,改善朱某某的生活及健康状况。
在另一个法庭里,洪某甲的处境同样令人揪心。洪某甲患有精神疾病,是失能失智的老年人。他的儿子洪某乙,本应是他最坚实的依靠,却在将他送进养老院后,很少探望,后来连费用也开始拖欠。更让法官警觉的是,洪某甲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一笔赔偿款即将汇入洪某乙的账户,而洪某乙无固定职业,时常出入娱乐场所。不过,法院没有立即下判决,而是对洪某乙进行了专门的家庭赡养指导,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的规定,批评了他怠于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并邀请其住所地村干部作为赡养监督人,建立每月回访机制。最终,洪某乙收到赔偿款后,主动支付了拖欠的费用,并将父亲转入条件更好的康复医院。案件以养老公司撤诉告终。
对于选择延迟退休或返聘的银龄劳动者而言,本该是职业“第二春”,有时却会遭遇基于年龄的“区别对待”与历史遗留的权益难题。
2025年,在中国老龄协会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1963年出生的谢某某便面临这样的窘境。谢某某自2006年入职某保险公司,因工作需要被公司申请延期退休至2023年。当双方于2022年8月协商提前终止延期后,公司却以她“在绩效年度届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前结束延期退休”为由,依据内部规定拒绝发放2022年度的绩效奖金和长期激励奖金,总额7908元。这一理由在法庭上未能得到支持。法院明确指出,谢某某是“按照国家政策退休”,并非个人过错。在她已提交载明具体奖励信息的公司报表,而公司无法证明其工作表现不符合发放标准的情况下,仅以退休时点为由剥夺其绩效奖金,既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中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也背离了公平原则。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全额支付奖金。
此案清晰地划定了底线:劳动者依法退休,不构成其合法劳动报酬被克扣的理由,用人单位内部规定不能凌驾于法律与公平之上。
如果说谢某某的案例关乎当下权益的保障,那么另一则由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发布的案例则显示,维权的挑战不仅在于当下,有时更在于追溯历史。
1965年出生的张某在2024年为补缴社会保险,申请确认其与某公司在2003年至2006年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然而,时隔近20年,公司辩称人员更迭、材料遗失,无法核实。仲裁也因证据不足驳回了他的请求。诉讼中,张某手中的一枚陈旧的公司印章会员证成为关键线索。法院并未止步于此,而是依据张某的申请,主动前往档案馆进行调查。在历史档案中,法官找到了张某参与项目留下的本人签名文件。这份来自第三方的官方档案形成了有效的证据链。基于此,法院判决确认了双方在近20年前的劳动关系,为张某后续的退休待遇补办扫清了根本障碍。这两个分别由老龄协会和基层法院发布的案例,共同映照出银龄劳动者维权道路上的不同险阻与司法守护。它们共同启示着,对于“银发打工族”而言,维权意识与证据保存至关重要。同时,司法系统正通过其严谨的举证责任分配和主动的调查职能,成为夯实他们晚年社会保障基石的坚实力量。
江苏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龚本宝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案例中,人们欣喜地看到了许多老年人权利保护的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
司法判决不仅是解决个案,更是在进行制度探索与规则塑造,为应对大规模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提供了可复制的法律方案。这些案例构成了司法回应社会变革的生动画面,表明在老龄化社会转型中,司法机关绝非单纯的规则适用者,而是积极的权利捍卫者、观念引导者和制度探索者。
通过个案的精细化审理,司法在微观层面矫正歧视、填补缺位、守护平等;通过典型案例的发布与阐释,司法在宏观层面则发挥着统一裁判尺度、澄清法律价值、引领社会预期的重要功能。 据法治周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