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保附加爱无忧2024防癌疾病保险产品说明书一、重要提示本说明书所载资料,包括投保示例部分,仅供投保人理解保险条款时参考,各项内容均以保险条款约定为准。二、产品特色1、专注防癌、让癌无忧不幸罹患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额外给付保险金。不幸罹患恶性肿瘤——重度,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以爱之名,让癌无忧。2、身价保障,贴心守护不幸身故或全残,给付一笔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持续陪伴,全面呵护。三、投保范围及保险期间1、投保范围本产品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28天至60周岁,且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2、保险期间本产品的保险期间分为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24时止、至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24时止和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24时止三种。四、保险金额及保障责任1、基本保险金额本保险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100,000元。2、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本产品提供以下保障:(1)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①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投保人根据附加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②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2)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本公司按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若被保险人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本公司按投保人根据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在任何情况下,附加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中,任意两项或数项不可兼得,即若本公司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其他保险金不再给付。主险合同约定的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和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中,任意两项或数项不可兼得,即若本公司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其他保险金不再给付。(3)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额外给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本公司按投保人根据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额外给付保险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若被保险人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本公司按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额外给付保险金,给付后,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但该项责任终止。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额外给付保险金给付仅限一次。若本公司已经给付或应给付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则不再承担给付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额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4)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保险费豁免若被保险人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本公司星空体育网站 星空体育首页除给付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额外给付保险金外,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按以下约定豁免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费:自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本公司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以上具体内容以产品条款为准。五、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附加险合同成立或者附加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附加险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外)退还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附加险合同终止,本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附加险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和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额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予豁免保险费:(1)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2)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3)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被确诊发生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同时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六、保险费的交纳本产品保险费采用趸交(即一次性支付)、限期年交(即在约定的交费期间内每年支付一次保险费)或限期月交(即在约定的交费期间内每月支付一次保险费)的方式支付,限期年交和限期月交方式下的交费期间有5年、10年、15年和20年四种。选择限期年交或限期月交交费方式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七、犹豫期及退保1、犹豫期自投保人签收合同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如果投保人认为保险合同与需求不相符,投保人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本公司将在扣除人民币10元的工本费后向投保人退还所支付的保险费。2、退保和现金价值投保人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合同的,本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投保人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现金价值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 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合同上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 值,投保人可以向本公司咨询。 八、投保示例 案例: 王女士,40 周岁,为自己投保了2 份太保附加爱无忧2024 防癌疾病保险,保险期间至80 周岁,选择20 年交清(限期年交),年交保费为2,924 元。 保单利益 王女士的保单利益如下: 1、 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给付20 万元; 2、 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额外给付保险金:额外给付4 万元,1 次为限星空体育网站 星空体育首页; 3、 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保险费豁免:若交费期内王女士首次确诊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豁免合同后续各期应交的保险费; 4、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给付已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与身故或确定全残时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两项中金额较大者。 *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 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的恶性肿瘤——重度、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身故或 全残责任有所不同。 太保附加爱无忧2024 防癌疾病保险保单利益示例表 被保险人:王女士 性别:女 投保年龄:40 周岁 保险期间:至80 周岁 交费方式:20 年交清(限期年交) 年交保险费:2,924 元 基本保险金额:200,000 元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保单年度 年度保险费 累计保险费 现金价值(退保金) 恶性肿瘤——重度 保险金 恶性肿瘤——轻度或 原位癌额外给付保险 金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 金 恶性肿瘤——轻度或原 位癌保险费豁免 1 2924 2924 0 200000 40000 2924 豁免后续19 期保费 2 2924 5848 0 200000 40000 5848 豁免后续18 期保费 3 2924 8772 0 200000 40000 8772 豁免后续17 期保费 4 2924 11696 0 200000 40000 11696 豁免后续16 期保费 5 2924 14620 980 200000 40000 14620 豁免后续15 期保费 6 2924 17544 2078 200000 40000 17544 豁免后续14 期保费 7 2924 20468 3230 200000 40000 20468 豁免后续13 期保费 8 2924 23392 4452 200000 40000 23392 豁免后续12 期保费 9 2924 26316 5758 200000 40000 26316 豁免后续11 期保费 10 2924 29240 7166 200000 40000 29240 豁免后续10 期保费 15 2924 43860 15906 200000 40000 43860 豁免后续5 期保费 20 2924 58480 27662 200000 40000 58480 —— 25 0 58480 25916 200000 40000 58480 —— 30 0 58480 22524 200000 40000 58480 —— 35 0 58480 15648 200000 40000 58480 —— 40 0 58480 0 200000 40000 58480 —— 注:1、以上演示的保障责任为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 日后的保单利益,180 日内本公司承担的责任将有所不同; 2、现金价值和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为保单年度末且经过完整保单年度的值,现金价值、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在保单年度中的值可能高于或 低于该数值; 3、在任何情况下,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中,任意两项或数项不可兼得,即若本公司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其 他保险金不再给付; 4、主险合同约定的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和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中,任意两项或数项不可兼得,即若本公司 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其他保险金不再给付; 5、若本公司已经给付或应给付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则不再承担给付恶性肿瘤——轻度或原位癌额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